内容摘要:核心答案:绝对禁止!但有例外路径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废料进口”本身已被全面禁止。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这意味着上海进出口公司...
核心答案:绝对禁止!但有例外路径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废料进口”本身已被全面禁止。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或处置。这意味着上海进出口公司若以“废料”名义申报进口,必然违法。

但需注意一个关键例外: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原料(如再生铜、再生铝)不属于固体废物,可合法进口。企业必须确保货物严格匹配《再生原料环境保护控制标》(如GB 16487.2-2017),否则仍面临“伪报”风险。
一、为什么“废料”与“再生原料”天差地别?
本质区别在于可利用性和污染风险:
- 固体废物:丧失原有价值或被废弃的物料(如电子垃圾、受污染塑料碎片),含毒害成分且无稳定加工流程。
- 再生原料:经规范处理、成分可控的工业副产品(如分选后的废铜线、清洁的钢铁碎料),符合强制标准且可直接投入再生产。
法律界定依据:
- 海关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B 34330-2017)》判定货物属性;
- 若货物掺杂过量杂质(如旧轮胎混入泥土)、成分超标(如重金属),即被认定为固废。
个人观察:2024年上海查处的固废案件中,近40%是将再生原料伪报为“废塑料”“废五金”,企业因混淆概念付出惨痛代价。
二、违法进口固废的代价:倾家荡产起步
行政责任:
- 退运+高额罚款:最低处罚50万元,最高500万元。
→ 案例:某公司进口25800千克“PS再生料”被鉴定为固废,罚款20万元并强制退运。
- 失信惩戒:企业列入海关黑名单,面临高查验率、融资受限、招投标禁入。
刑事责任(走私废物罪):
- 若固废重量≥5吨,或含危险性废物≥1吨,即构成刑事犯罪;
- 量刑标准:
- 情节严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最高15年有期徒刑。
三、合规路径:如何合法进口“再生资源”?
第一步:确认货物是否属于“再生原料”范畴
仅限国家允许的品类,包括:
- 再生黄铜(GB/T 38470-2019)
- 再生铜(GB/T 38471-2019)
- 再生铸造铝合金(GB/T 38472-2019)
- 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
第二步:满足三项硬性条件
- 符合环保标准:杂质含量、金属回收率等指标需通过实验室检测(如铜含量≥94%);
- 获取装运前检验证书:由海关认可机构(如CCIC)在起运国检验,附检测报告;
- 申报名称严格匹配:不可使用“废料”,应申报为“再生铜原料”“再生铝切片”等法定名称。
第三步:通关时主动配合查验
- 提供完整的成分分析报告、原厂加工流程说明;
- 若海关抽样送检,积极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如原料来源追溯记录)。
四、企业高频踩坑点:这些“常识”都是错的!
误区1:“保税区中转可规避监管”
→ 真相:保税区仅暂缓征税,货物入境时仍需查验,固废一经发现立即查扣。
误区2:“少量夹藏不会被发现”
→ 案例:某公司进口旧机电设备,夹带403克固体废物(旧渔网),仍被罚款1000元。
误区3:“委托供应链公司可转移责任”
→ 法律现实:收货人与报关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案例:某胶粘制品公司与供应链企业共同进口固废,分别被罚21.2万元和9.1万元。
五、给上海企业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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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鉴别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 对模糊品类(如“金属边角料”),提前委托专业机构(如上海海关工业品检测中心)做属性鉴别;
- 保留加工流程视频、原料采购合同等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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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合规防火墙:
- 采购合同注明“货物必须符合中国再生原料标准,否则全额赔款+退运承担”;
- 培训采购人员识别高风险品类(如旧电子产品、混合塑料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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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扣后的止损策略:
- 立即申请复检(15日内提出),争取重新鉴定;
- 主动退运并缴纳罚款,避免升级为刑事案件。
最后强调:上海作为全球贸易枢纽,海关对固废的监管已实现AI智能审图+全链条追溯。企业与其冒险走私,不如深耕再生原料合规进口——这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抢占循环经济市场的唯一入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