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产品检测报告的基本类型与选择医疗器械注册时提交的检测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用类型:自检报告适用情形: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利用自有实验室完成检验。要求:需提交
产品检测报告的基本类型与选择
医疗器械注册时提交的检测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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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
- 适用情形: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利用自有实验室完成检验。
- 要求:
- 需提交自检能力声明,证明具备人员、设备、环境等检验条件;
-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设备配置表、检验人员资质、检测流程记录);
- 若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境内)或境外政府认可资质,可免交部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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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报告
- 适用情形:全项目或部分项目委托外部机构检测。
- 要求:
- 受托机构需具备CMA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医疗器械检验能力;
- 报告需加盖CMA公章,境外企业需通过中国境内代理人委托;
- 涉及部分委托的,需汇总所有报告并附委托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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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检验报告
- 适用情形:由国家药监局认定的53家资质机构(如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
- 特点:权威性高、周期较长,无检测费用但需排队候检。
免于注册检测的特殊情形及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免于注册检测:
- 生产体系合规:
企业已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或获得质量体系认证。
- 检测报告来源:
提供原审查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包括:
- 企业自检报告;
- 体系考核时审查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报告;
- 重新由审查机构认可的新报告。
- 报告时效性:
检测报告需在注册受理前1年内完成(非临床产品)或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需临床产品)。
- 除外情形:
若产品1年内被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合格,或企业存在伪造行为,则不予认可。
上海地区检测报告的具体认可流程
上海市药监局对检测报告的审核流程明确如下:
- 申请材料:
- 《医疗器械免予注册检测的测报告认可申请书》(加盖公章);
- 质量体系考核报告复印件(覆盖所申请产品);
- 1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一式两份)。
- 提交与受理:
材料递交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河南南路288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结果形式:
- 通过:发放《医疗器械检测报告认可表》(按产品数量出具);
- 未通过:书面说明理由。
检测报告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问:自检能力不足,如何满足检测要求?
- 方案:采用部分项目委托检验,结合自检完成全项目覆盖。需确保委托机构具备CMA资质,并在自检报告中备注委托项目。
问:哪些情况可能导致检测报告不被认可?
- 主要风险点:
- 检测内容未覆盖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 报告超过有效期(如非临床产品超1年);
- 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全性能检测,但报告缺失关键数据。
问:新旧产品升级时,是否需重新检测?
- 规则:若升级仅涉及非核心参数变更(如外观调整),可提供原型号检测报告及差异性分析;若涉及安全性或有效性变更(如材料替换),需补充检测。
专业代办机构如正金财务公司,可协助企业梳理检测报告类型匹配、材料合规性审核及上海药监局沟通,降低注册周期延误风险。